食物中毒及其预防食物中毒的调查与处理

一、食物中毒调查调查目的:是找出食物中毒源、中毒类型;以便为食物中毒者对症治疗;便于总结经验预防及加强食物卫生管理。(一)食物中毒类型调查首先区别病患是疾病性还是食物中毒性发病。确定是食物中毒发病后,要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诊断和实验室诊断三方面工作。1、流行病学调查:核心问题是了解发病与进食的关系。调查病患在发病前24~48小时内所进食的食物及同一场所进食未发病者的进食食物,以初步确定可疑食物,并调查发病人数、发病时间及病程变化等情况,同时还要进行食品卫生质量、食堂厨房卫生状况等卫生学调查。2、临床诊断:注意病人发病的潜伏期和特有的中毒表现。如亚硝酸盐中毒时是青紫症;肉毒中毒特有的如眼睑下垂、吞咽困难等神经症状;砷中毒时咽喉烧灼感和米泔水样便等。3、实验室诊断:是验证流行病学调查和临床诊断结果的有限手段,为此要及时采集现场可疑食物、餐具炊具涂拭样品及病人呕吐物、排泄物和血尿样品,并尽快地准确进行实验室检验,提出检验报告,(二)有毒食品调查包括细菌性、真菌性、动物性、植物性和化学性有毒食品。(三)中毒原因调查主要调查有毒食品来源、被污染的环节、转运的途径以及造成中毒的条件等情况的调查。具体调查方法,一般是以发生中毒的单位为起点,按食品的来源途径进行追溯调查。(四)中毒患者个案调查是对中毒者的一般情况、进食有毒食物情况、发病情况和症状表现、实验室检验结果和病程愈后等情况进行调查,一般采用调查表形式,并进行所有中毒者调查结果的汇总分析。二、食物中毒的处理食物中毒发生后,即面临对病人、单位、食品、现场和责任的处理问题,进行各项处理的目的是防止所造成的危害进一步扩大,也是为了预防今后类似食物中毒的发生,是一项技术性很强,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处理原则包括以下4个方面。(一)病人的处理对病人要采取紧急处理,并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具体的处理包括:①停止食用有毒食品;②采集病人的标本,以备送检;③对病人的急救治疗,主要包括急救(催吐、洗胃和灌肠)、对症治疗和特殊治疗。(二)有毒食品的处理有毒食品可能剩余很少,也可能很多,处理包括:①保护现场、封存有毒食品或疑似有毒食品;②追回已售出的有毒食品或疑似有毒食品;③对有毒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三)中毒场所的处理根据不同的有毒食品,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措施。主要包括:①接触过有毒食品的炊具、食具、容器和设备等,应予以煮沸或蒸汽消毒,或用热碱水、0.2%~0.5%漂白粉溶液浸泡擦洗;②对病人的排泄物用20%石灰乳或漂白粉溶液消毒;③中毒环境现场,在必要时进行室内外彻底卫生清理,以0.5%漂白粉溶液冲刷地面。属于化学性食物中毒,对包装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应销毁或改作非食用用具。(四)责任处理食物中毒,尤其是造成重大人员伤残死亡的食物中毒,要进行法律责任处理。依据《食品卫生法》和各有关具体法规,对造成食物中毒的个人或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理。注:学习资料“中国营养师培训教材”——年9月13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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