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们了解了食物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从今天开始我们来了解下食物中毒相关的一些事儿。《食品安全法》中定义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食物中毒属食源性疾病范畴,是食源性疾病中最为常见的疾病。食物中毒既不包括因暴饮暴食而引起的急性胃肠炎,食源性肠道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也不包括食物过敏及因一次大量或长期多次摄入某些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以慢性毒害为主要特征的疾病,如致癌、致畸、致突变。食物中毒发生的原因各不相同,但其发病均具有如下的共同特点。(1)食物中毒的发病与特定的食物有关。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中毒。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2)发病潜伏期短,来势急剧,呈暴发性。短时间内可能有较多人发病,发病曲线呈突然上升趋势。(3)所有中毒患者临床表现基本相似。最常见的临床症状是胃肠道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且病程较短。(4)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参考文献:1.孙贵范主编,《预防医学(第2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阅读更多呵护健康和疾病防治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