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因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水泻等症状,各班主任、值周值日教师应马上报告校长。
二、医院联系、诊治,采取救护措施,并向市教育局、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包括:时间、地点、中毒人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
三、保护现场,做好预留食品、蔬菜的取样工作,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急于冲洗,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四、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查询他们的身体状况。
五、根据事态发展情况,迅速与家长联系。
六、如实汇报有关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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