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防冬季食物中毒的预警公告

冬季,是婚庆、杀年猪等各类宴请和群众食用药膳进补的高峰季节,也是群体性食物中毒和食用药膳引发中毒的高发季节,为防范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广大群众要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加强自我防范。

农村家宴举办者要严格执行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各乡(镇)、村(社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农村自办宴席报备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在杀年猪、婚丧宴请客事中的集体用餐菜品制作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应注重的环节、应规避的高风险食品进行审核把关,认真做好申报、登记、备案、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镇康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二、各餐饮单位、大型聚餐及自办宴席组织者:

一是把好原料关。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不购买、加工、出售腐败变质、死禽畜肉等食物,保证食品加工过程和环节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及应有的卫生条件,要选择新鲜的原料。二是把好贮存关。食物要现做现买,如果需要贮存,一定要放在干燥、通风、温度较低的地方,熟食要单独存放,防止被生食品污染、特别要注意冰箱贮存食物时间不能过长,并定期除臭、消毒。三是要把好烹调关。制作凉菜时,原料必须新鲜、卫生,所用刀具、菜板必须专用或彻底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制作炒菜时,要彻底清除食物中可能污染的细菌,不过分追求鲜嫩;餐具每餐用后应消毒。四是严禁在学校(机关、集体)食堂、饭店。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集体用餐活动时提供“生肉”类菜品。不食用发芽、发霉土豆及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要做好菜品留样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因食物中毒而伤亡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农村家庭自办宴席、学校、单位、工地食堂等集体用餐,禁止煮食带毒性食药两用药材,如草乌、附片等。

禁止一切单位和个人出售以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严禁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采购,加工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供消费者食用;严禁聚众或集体食用加有草乌、附片等毒性药物原料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他食品。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用毒性药材的管理,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要做好处理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准备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科学膳食和毒性药材使用等知识,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发生。

四、保持信息畅通,各乡(镇)和部门要及时报告和互通食品安全信息,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早控制。

五、镇康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

希望所有家庭、个人不要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如若有食用草乌、附片后出现口、唇、舌发麻,脸部以及皮肤发痒或者有蚂蚁爬行感,恶心、发慌等中毒症状,医院救治,不要延误。

特此公告

来源:镇康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审稿:高云霞

编辑:杨德慧

本长期征收稿件

投稿邮箱:bczk

.







































北京中科医院
北京中科白癜风医院怎么样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wuzhongdu.com/szzz/1672.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