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产业基地关于预防食物中毒的通知

辖区各餐饮企业(职工食堂):

近期时节交替,为进一步规范餐饮企业(职工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有效控制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患的发生,根据基地领导工作要求,特做如下提示:

一、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对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加工、制作等关键环节的管理。

二、各餐饮企业(职工食堂)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业人员应持健康证明上岗,并对其健康状况实施动态监控。

三、严把进货渠道关,做好进货查验记录工作。禁止使用散装及来源不明食用油脂及未经检验合格的动物制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

四、食品制作应煮熟煮透,禁止食用扁豆、四季豆、豆角、发芽土豆等高危食品。

五、完善食堂防尘防蝇设施,加强食堂室内外环境的清理,消除蚊蝇蟑虫孳生场所。

六、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污染。用于生熟食品的用具、容器、冰箱等要有明显区分标志。

七、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各职工食堂(学校食堂)必须由于专人负责留样,每餐的食品成品严格执行48小时留样,每份留足g,注明具体日期、品名等信息,做到专柜专用并做好相关记录。

各餐饮企业(职工食堂)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新媒体管委会将联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经营企业将从严查处。如发现类似食物中毒情况发生,第一时间上报新媒体管委会:。

北京大兴新媒体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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