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分享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汇编,SC申

治疗白癜风著名的医院 http://wapyyk.39.net/bj/zhuanke/89ac7.html

点击上方蓝字   二级召回: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三级召回: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2、产品召回应急小组成立后,应根据职责分工,由指定人员立即查阅《产品销售登记台账》,追溯产品去向,拟定发给经销商的《产品召回通知单》或通告公众的公告文,通知单或公告文上应写明召回产品的名称、规格、批次、出现的问题及严重程度。如果产品不安全与原料有关,则还需拟定《产品不安全问题紧急报告》,通知原辅材料供应商原料可能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其暂停供应相关原料,并查找原因予以答复。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填写《产品不安全问题紧急报告》,提交当地政府监管部门。

3、产品召回应急小组根据发货记录将《产品召回通知单》发给需召回产品区域的经销商,要求经销商停止销售需召回的产品,并将这些产品下架、封存,尽快运回本企业。对运回本企业的产品,仓库应做好隔离、封存和标识。

4、如产品已流入消费者手中,此时本企业应通过媒体及网络向消费者公告需召回产品的相关信息(如生产日期、产品名称、批号、不合格原因等),以及产品召回的网点、途径,同时向消费者申明不要再使用该批次产品。

5、仓库应停止发出与召回产品同一批次的库存产品,对这些产品做好隔离、封存和标识,等待处理。

6、厂长应确保产品召回过程所须资金和资源的供应。

(六)召回产品的处理

1、产品召回后,产品召回应急小组应对召回产品及相关库存产品进行评价并提出处理意见,以《产品召回记录表》的形式上报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批准。

2、相关部门按《产品召回记录表》上的处理决定对召回产品及相关库存产品进行处理,包括对召回产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等方式。

(七)纠正和完善

1、产品召回完成后,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应组织产品召回应急小组和有关部门对产品召回的情况进行总结。在总结中,应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产品召回涉及的销售区域及产品种类、数量,召回产品的处理结果,召回对企业信誉的影响,召回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等情况,同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形成《产品召回记录表》。总结的结论应上报厂长及当地政府监管部门。

2、质检部依据总结的结论向各部门发出《纠正措施记录表》,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3、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应适时组织进行产品召回演习。通知相关方的方式、召回工作的各项措施(包括产品追溯)、受影响产品的处置等应在实施演习时使有关人员掌握。演习后应总结经验教训,并将这些经验教训作出记录以便对相关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

一、目的

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及时制定响应措施,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定义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职责

(一)质检部负责组织对紧急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分析和组织处理。

(二)食品安全小组负责识别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配合制定必要的应急预案。在紧急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统筹和协调。

(三)采购销售部负责在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实施产品召回的具体工作。

(四)生产部负责配合质检部和食品安全小组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涉及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四、工作程序

(一)报告

报告原则:企业任何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涉及企业产品的食品安全事故。

(二)报告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企业各部门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业领导报告,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1、初次报告

应尽可能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

2、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

3、总结报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三)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要封存暂扣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产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分析、调查;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应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立即予以召回、销毁。

五、责任追究

(一)各部门负责人及企业领导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联络畅通,对无法联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如事故发生后,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不得避重就轻,要实事求是。如因报告不实,影响领导决策,影响事件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六、纠正与完善

如有事故发生,由质检部组织进行原因分析,编制《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报告》,针对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如异常作业、操作人员缺乏培训等,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交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确认后予以实施。事故发生后,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方案和有关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仓库管理制度

为加强仓库管理工作,确保物料的安全存储与使用,维护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二、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贮存区内的地面、墙壁、天花板及横梁、架构、管道等应保持清洁,无尘土、无积水;每天进行卫生清扫,及时清理废料、垃圾等应。

三、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摆放应离地、离墙并与屋顶保持适当距离,垛与垛之间也应有适当间隔,不得直接放在地面或已被污染的潮湿的表面上,应避免放在管道或设备部件下方等有可能滴落冷凝水的地方。

四、各种原材料应按品种分类分批贮存,每批原材料均有明显标识,同一库内不得贮存相互影响风味的原材料,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五、清洁剂、消毒剂、杀虫剂、润滑剂、燃料等物质应分别安全包装,明确标识,并应与原料、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等分隔放置。

六、仓库应有足够的通风换气设施,严格使用防鼠板及其他避免虫害进入的设施,做好防虫害检查,并做好记录。

七、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八、对温湿度有要求的原辅料、半成品及成品应控制库房温湿度,填写《环境温度湿度记录表》,发现不符合时立即作必要的调控。

九、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卫生管理,防止食品污染,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厂区卫生制度

(一)厂区应设置在无有害气体、烟尘、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地方。

(二)厂区卫生由专人负责。

(三)厂区所有道路应整洁干净、无积水,不得有杂物、纸碎等物,不得有蚊虫孳生地,垃圾箱应为紧闭式并远离生产区。

(四)厂区内所有排水沟必须为密闭式清洁,流畅,有防鼠设施,不允许有积水,沉积杂物。

(五)厂区所有绿化面积应是整齐、划一,草地上不应有杂物。

(六)厂区应定期或在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防止害虫孳生。

(七)进入厂区范围者,需保持环境卫生。

(八)生产区、生活区应为相互隔离,区内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坑式厕所应距生产区25米以外。

(九)未经允许的车辆、人员不得进入厂区。

二、生产车间卫生制度

(一)生产车间必须保持通风采光照明良好,具备防止鼠、蝇、害虫的设施,地板平整、防滑,便于清洁。

(二)生产场地的地面,天花、墙壁、玻璃窗清洁干净,无油污、积尘、蜘蛛网。

(三)生产车间设置更衣室,备有非手动式洗手、消毒、干手装置。

(四)工作前后,生产人员对生产场地、设备、工具、容器进行清洁,并摆放整齐。

(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应及时清除,并盛放于有明显标志的专用容器。

(六)照明设施应有防护装置。

三、仓库的卫生制度

(一)保持通风、干燥,具备防虫鼠害设施。

(二)仓储物品分类堆放整齐,离地离墙存储。

(三)仓库内不得放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四)温湿度应符合物品的存储要求。

四、生产设备、工用具卫生制度

(一)生产设备及工用具干净清洁,在生产前后进行清洗消毒,并按规定进行维护、保养。

(二)容器与食品的接触应边角圆滑、无焊疤和裂缝。

五、生产人员的卫生制度

(一)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生产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二)生产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进入作业区域应规范穿着洁净的工作服,并按要求洗手、消毒;头发应藏于工作帽内或使用发网约束。不应配戴饰物、手表,不应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不得携带或存放与食品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

(三)生产人员手部有外伤时不得接触原料和食品。

(四)生产人员使用卫生间、接触可能污染食品的物品、或从事与食品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后,再次从事接触食品、食品工器具、食品设备等与食品生产相关的活动前应洗手消毒。

六、贮运卫生制度

(一)用作运输、储存产品的器具必须坚固、密闭、无毒,保持清洁,防止污染。

(二)运输的工具、容器必须卫生清洁,不得与有毒、有害、或可能造成污染的物品混运,混放,并有防雨、防晒设施。运输车辆干净清洁,符合产品的保存条件。

食品添加剂使用及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防止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确保食品安全。

二、范围

生产过程中使用到的食品添加剂(含食品加工助剂)。

三、使用原则

(一)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2、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3、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4、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5、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二)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

1、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2、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3、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

4、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三)食品添加剂标准

按照GB标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四)带入原则(不直接添加,通过配料带入)

在下列情况下食品添加剂可以通过食品配料带入食品中:

1、根据GB标准,食品配料中允许使用该食品添加剂。

2、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

3、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带入的水平。

4、由配料带入食品中的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

四、使用管理流程

(一)采购规范:

1、食品添加剂厂家应具备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

2、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应具有产品合格证明。

3、食品添加剂标识内容应符合要求,内容完整,包含名称、型号、规格、用途、使用范围、使用方法、使用量限制、有效期等内容。

(二)使用前准备:

1、确认所用的食品添加剂均应为GB标准以及相关增补公告中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

2、确认食品添加剂的用量不超过GB允许的最大使用量。

(三)实施“五专”管理

1、专人管理。由经过被授权的、培训合格的人员进行领取、配置、使用。

2、专柜存放。将食品添加剂放在指定区域的专柜保存(存放高风险添加剂的专柜应上锁),不得与其他原料或物资混放,存放处应加贴标识。对于需要从大包装分装使用的,应在分装的产品上加贴标识,防止误用。

3、专本登记。设“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本”专门登记使用情况。

4、专用计量器具。配置专门的并经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每次领用食品添加剂应准确称量,并记录于《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台账》。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工具应专管专用,保持卫生状况,不得污染。

5、专人添加。安排专人进行配料、投料,按作业指导书操作。

食品添加剂应按生产需要量领用,当天未使用的应退回保存,不得擅自放于专柜以外,并做好退回登记。

留样管理制度

为规范留样管理,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制定本制度。

一、质检部负责留样室管理,检验员负责留样样品的抽取和保管。

二、留样包装应与市售品一致,贮存环境温、湿度与产品标签所述一致,留样应贴《留样标签》,注明:品名、规格、留样日期和抽样人等。

三、生产的产品及购进的重要原材料需每批进行留样。留样应按品种、批号、年份分类存放,留样的保存期应不得低于该产品的保质期。

四、留样由检验员专人保管,并建立《产品留样记录表》,每月检查样品的变化情况,如有异常变化,记录在《产品留样记录表》,并安排进一步验证,采取必要的跟踪措施,包括召回产品。

五、留样室的温、湿度应予以记录,填写《环境温度湿度记录表》。

六、当接到用户就产品质量问题的投诉,或生产出现异常情况需动用留样进行分析时,应随时能够调用留样。

七、期满后的留样,作废弃处理。

检验室管理制度

一、检验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相关安全制度、仪器管理、药品管理、玻璃器皿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二、进入检验室必须穿工作服,进入无菌室换无菌衣、帽、鞋、戴好口罩,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检验室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每天上下班应进行清扫整理,桌柜等表面应每天用消毒液擦拭,保持无尘,杜绝污染。

四、检验室应井然有序,物品摆放整齐、合理,并有固定位置。禁止在实验室吸烟、进餐、会客、喧哗,或作为学习娱乐场所,不得存放实验室外个人用品、仪器等。严禁在冰箱、温箱、烘箱、微波炉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五、随时保持实验室卫生,不得乱扔纸屑等杂物,测试用过的废弃物要倒在固定的箱桶内,并及时处理。

六、试剂应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填写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等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或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

七、进行高压、干烤、消毒等工作时,工作人员不得擅离现场,认真观察温度、时间、压力等。

八、严禁用口直接吸取药品和菌液,按无菌操作时,如发生菌液等溅出时,应立即用有效消毒剂进行彻底消毒,安全处理后方可离开现场。

九、检验完毕,即时清理现场和实验用具,对于有毒、有害、易燃、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应按有关要求执行,两手用清水肥皂洗净,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手,然后用水冲洗,工作服应经常清洗,保持整洁,必要时高压消毒。

十、离开实验室前,尤其节假日应认真检查水、电、气、汽和正在使用的仪器设备,关好门窗方可离去。

十一、部门负责人督促本制度严格执行,根据情况给予奖惩,出现问题应立即处理、上报。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产设备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满足生产需要,保障食品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的日常管理实施三级管理体制,即设备主管负责,车间带班分管,设备操作工实操。

二、每种设备原则上必须由专人负责,不得随便换人或调作他用。

三、设备操作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掌握该设备性能后方可独立上岗操作。

四、设备操作工在作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操作工需每天填写设备运行情况。

五、特种生产设备除遵守以上条例外,还需执行相关规定。

六、生产车间操作员负责对生产设备进行日常保养维护并做好相关记录。设备不正常运行时,应及时通知技术人员进行检查、维修。

七、应按计划对设备(特别是主要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定期对易损件进行更换。

八、对于设备故障应及时检修并作好相关记录。故障设备不得用于生产,停用、报废的设备应进行标识。

九、建立设备档案,记录生产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编号、生产日期、使用日期及场所、维修检修记录等。

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迅速处理消费者投诉,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妥善解决消费者的每宗投诉,避免扩大影响,维护本企业信誉,提升售后服务,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消费者投诉的受理和处理。

三、职责

(一)采购销售部负责消费者投诉的受理,参与消费者投诉的处理。

(二)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负责提出并监督实施消费者投诉的处理措施。

(三)生产部、质检部负责参与消费者投诉的处理。

(四)厂长负责消费者投诉处理措施的批准。

四、内容

(一)设立消费者投诉电话。

(二)接到消费者投诉时,接诉人应判断投诉问题的紧迫性和严重性,如涉及食品安全,应立即要求消费者停止使用相关产品,做好控制,等待本企业调查处理。

(三)接诉人应在《消费者投诉处理记录表》上记录投诉内容,并及时报送主管处理:

1、投诉涉及食品安全的,主管应立即报告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和厂长。食品安全负责人应组织各部门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具体措施可包括:派人现场了解和检查、将产品发回本企业检测、启动产品召回程序将同批产品召回等。投诉处理的具体内容应记录在《消费者投诉处理记录表》上。

2、投诉不涉及食品安全的,应组织各部门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投诉处理的具体内容应记录在《消费者投诉处理记录表》上,并报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审核。

(四)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避免同类问题重复发生。

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一、目的

建立应急状况的识别和响应机制,确定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做出有效响应,防止和消除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隐患。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厂生产活动中发生火灾、汛情、停水、停电、停汽和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故意投毒等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响应。

三、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协调发生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和响应方案的实施;负责发生紧急情况时人员、车辆的调配,拨打、、求助电话等协助工作。负责每年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二)质检部负责对在火灾、汛情、停水、停电、锅炉故障停汽等事故中受到影响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负责对发生超范围超量使用添加剂、故意投毒等相关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

(三)生产部负责发生紧急情况时生产计划调整及原料、半成品、成品应急处置工作,统一指挥未明确规定应急措施的不可预知的突发事件。

(四)设备部负责发生火灾、汛情、停水、停电、停汽等情况中设备设施的应急准备、响应及其预防和处置工作,负责全厂消防设施配备工作。

四、内容

(一)火灾应急准备及响应。

1、应急准备:办公室负责每年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每年11月9日组织员工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按消防安全法规要求配置灭火设备。

2、当发生火情时,当班领导立即指挥现场人员就近取灭火器对着火点进行控制,防止火势快速蔓延。火灾初起阶段的扑救要做到及时、快速。同时派人通知车间、楼层内其他人员就近向外疏散,尽快撤离,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3、在展开自救的同时,当班领导派人报告办公室,通知配电室断电,同时派人准备相关医务用品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并根据伤势情况,及时拨打医疗救护电话。

4、办公室接报后立即调动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扑救,用水枪压制火势,组织人员将燃烧区域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及时移到安全地点隔离火源,防止爆炸和火情扩大。在保障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将燃烧区域的贵重财物移走,以减少损失。

5、当火势较大不能及时扑灭时,及时拨打火警电话报警,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并组织力量防止火势的蔓延。

6、发生事故的部门或车间负责对失火的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隔离、标识,由质检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防汛应急准备及响应。

1、应急准备:每年雨季来临前,设备部负责组织清理下水道,确保排水畅通,检查车间、库房、办公室及其他建筑屋顶并补漏。

2、当发生汛情时,当班领导立即指挥现场人员抢救物资,堵漏点,对漏水点进行控制,防止汛情扩大,同时派人通知办公室。

3、办公室负责通知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和医务准备并及时赶往现场参加防汛抢救工作。

4、防汛现场出现大面积积水及电路故障时,设备部负责组织人员及时排水并排除供电故障。防汛抢救过程中对受伤人员要及时进行救护,并根据伤势情况,拨打医疗救护电话。

(三)停电、停水、停汽应急准备及响应。

1、应急准备:设备部负责定期检查电房、供水房及锅炉设备,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平时加强与供电、供水部门的联系,提前掌握停电、停水信息。

2、设备部接到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的停电、停水通知后及时做好应急工作并通知生产部做好调整生产计划和安排工作。

3、当发生临时停电、停水、锅炉故障停汽事故时,设备部及时组织人员排查事故原因,准确判断,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波及面扩大,减少财产损失。

4、生产车间组织人员将领用的原辅料摆放整齐进行标识,对已拆封的原辅料进行封口后标识。对已溶解的原辅料将溶液加盖或密封保存以防污染。

5、生产部对停电、停水、锅炉故障停汽事故引起的质量问题及时上报质检部,并对事故期间的半成品、成品进行隔离、标识。由质检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进入下道工序。

(四)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应急准备及响应。

1、应急准备:质检部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培训,让相关人员清楚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及使用量,食品添加剂使用实施“五专”管理。

2、当发生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当班品控员立即指挥现场生产人员停止作业,防止事态扩大,同时报告质检部及生产部。

3、质检部、生产部接到报告以后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理,对于已经发生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物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并做如下处理:

1)已经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原料或半成品,对物料进行二次调配修正使之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后方可用于生产,对于不能简单的经过二次调配用于生产的物料报主管副厂长批准后进行报废处理;

2)已经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成品,追溯所有批次并对产品进行隔离,报主管副厂长批准后进行报废处理;

(五)故意投毒应急准备及响应。

1、应急准备:办公室加强对进入厂区外来人员的管理,做好登记,禁止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厂区。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及时解决劳资纠纷。设备部负责加强生产关键岗位监控设备的配备。

2、当发现投毒事件时,当班品控员立即指挥现场生产人员停止作业,防止事态扩大,同时报告厂长、质检部及生产部,情况严重的应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公安部门。

3、质检部、生产部接到报告以后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理,确定投毒产品范围,对于投毒事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做如下处理:

1)对已受投毒污染的原料及半成品报厂长批准后进行封存、隔离、标识,待调查后处理。

2)已经生产的产品,追溯所有批次产品并报厂长批准后对所有产品进行封存、隔离、标识,待调查后处理。

3)如果产品已经流入市场,立即按照《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执行,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产品标识及追溯管理制度

1、目的

公司建立并实施可追溯性系统,以确保能够识别产品批次及其与原料批次、生产和交付记录的关系。根据终产品标志和批次编码,及产品生产储存和交付过程中的记录,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以便对体系进行评估,使潜在不安全产品得以处理,并确保不安全产品的及时和完整撤回,证实可追溯性。

2、范围

适用于原材料批次、半成品、终产品的标志和批次编号及产品生产、储存和交付等可追溯性的标识、记录等过程的可追溯性控制与管理。

3职责

3.1质检部门负责进厂产品和过程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状况标识并负责指导、监督,进厂产品和过程产品的终产品标识及批号等相关记录,对产品的可追溯性进行管理。

3.2仓储部负责本公司原辅料及库存产品的标识,并保证产品销售过程的追溯工作。

3.3原料、在制品、终产品由生产部负责标识。生产部、仓库、化验室可按可追溯性控制要求负责实施并维护可追溯性的各种标志、批号、记录管理

3.4由销售部按文件的要求终产品标志、批次及相关记录,通知相关方并实施对有问题的产品召回。按召回措施要求组织实施。

4工作程序

组织应根据终产品的标志和批次编码、产品生产、储存和交付过程中的记录,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标准要求可追溯系统能够识别原料、辅料和包装材料的直接供应方,以及终产品的直接顾客。为确保该系统的有效性,可在可追溯性记录的有效期内对其进行评估。可采取定期演练的方式或对实际发生的问题进行追溯,来评估可追溯系统。可追溯性记录的保存期限应符合法律法规、保质期和顾客要求,以确保不安全产品的及时和完整撤回,并证实可追溯系统的有效性。

4.1采购产品标识

4.1.1标识种类

a.标签:指挂牌或贴签

b.记录:记录本、台帐、流程卡

c.记号

4.1.2质管部负责原辅材料质量状态的标识,内容主要有:合格、不合格、待检等。标识可用产品本身的标识,如原标识不清或不易被辨认的,可由仓管员挂产品标识卡,填写相应的内容。一般包括品名、编号、规格、型号、重量、数量、进厂时间和供应商。管理上保持帐、卡、物一致,发放时要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

4.1.3对进口原料要求供方提供较详细的中文资料。

4.1.4外购包装箱、袋和快餐盒等产品要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并提供标识区分方法。

4.1.5消毒液、清洗剂及化学药品要有明显标识,标识内容:产地、品名、用途、进货日期和有效期等。

4.1.6因任何原因引起库存物资的变质或不合格,一经发现,仓库保管员必须及时另行标识,说明其不良情况,隔离存放并通知质管部评审处理。

4.2生产过程标识

4.2.1配料工序要求填写《配料记录》,内容为:物料量、产品名称、配料人,各种原材料及添加剂添加量等。

4.2.2处在流动状态中的在制品标识是最容易造成脱落、丢失或遭到破坏的,为保证准确标识,不致因标识不清而造成失误或差错,质管人员有责任进行严格、细致的监督和检查,并负责及时恢复相应标识。

4.2.3工序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检验/试验报废品、不良报废品必须由操作工按规定放置在固定标识的废品区中,并在该批次生产结束时立即清理完毕;要作返修处理的不良品更应在流转卡上明确标识、隔离存放、等待处理。

4.3成品的标识

4.3.1包装工序标识方法

a.喷码人员要根据要求,在外包装袋上和覆膜的指定位置上喷码。内容包括:生产日期(批号)、保质期等,并填写喷码首件确认和工作记录,详细说明喷码工作的主要内容。

b.成品包装内放置《产品合格证》,合格证内容:生产厂家、产品名称、数量、代号,便于最终追溯。

c.成品包装箱外要根据彩袋、盒喷码内容进行喷码作业。

d.包装记录主要内容:本班工作人员、每批校对人员等。

4.3.2终产品标识:

车间生产的成品放在规定的区域,用标识牌标识;仓库中的终产品按品种、规格放置在规定位置,用库、定位线或标识牌标识。每个批次的产品必须有检验报告单及产品合格证,产品包装上严格执行并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94规定,应印刷品牌、品名、执行标准,卫生许可证、型号、批号、生产日期、净重、保质期、注意事项、厂名、厂址、邮编、电话、传真等内容,或以产品标签表示。

4.3.3在生产过程如遇到标识不清时,应报告班组主管及质检部或质检员,经组织人员分清后再进行标识。在采购、搬运、生产过程中各部门、各岗位均应注意保护产品标识不得随便毁损标识。

4.4标识控制

4.4.1标识管理和发放

a.原辅材料库房的标识,由仓储部印制、保管、发放。

b.生产过程的标识,由各生产车间印制、保管和发放。

c.包装物的喷码记录,要由专人填写,要准确记录物品的来龙去脉。

待检:原料或产品未经检验和试验,黄色

合格:原料和产品经检验合格,绿色

不合格:原料和产品经检验不合格,红色

质检部对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进行管理,通过标牌和记录等对检验和试验的状态进行区分,车间、仓库、化验室按着产品状态管理要求,保护各种标志。

4.4.2无标识或标识不清产品的处理

a.由仓储部通知质管部,由质管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鉴定评审,能鉴定的重新标识,无法定性的由质管部重新检验确认。

b.成品无标识可拆箱查看后标识。

c.半成品无标识由化验室取样进行分析,如无法判断,由生产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4.4.3所有标识,各单位要定期检查

4.5记录标识

4.5.1原辅材料验收记录→生产记录(生产通知单、生产日报表)→领料记录→半成品检验记录→包装记录→成品检验记录→入库产品记录→销售记录→运输记录等。

4.5.2功能操作间标识:

指车间名称、工序名称等应以醒目的标牌示之。

4.5.3产品记录是唯一性标识,是通过产品批记录产品编码记录对产品实现过程进行控制,要保存所有记录以满足追溯性要求。

4.6产品编码规定

由研发部部制订产品编码规定,并编制产品编码目录。产品编码将成为产品名称的唯一性追溯标识。

4.7产品批次管理办法

生产部保存生产批次目录档案备查,有助于问题产品的召回,实施有效的产品生产过程的追溯,便于问题分析及改进。

4.8产品可追溯性

4.8.1当有可追溯性要求时,应具有交付证实材料-可根据产品的合格证、包装标识-各部门的生产报表、出库单、分类帐、批次识别记录来进行追溯。

5.7.2查生产日期、产品批次检验报告单、班次、生产过程记录和质量记录至供方提供的原料。

5.7.3当产品发生质量事故时,可根据产品的标签标识、产品批次记录、终产品分销途径记录追溯到产品的生产日期、来源、质量及投入情况。

4.9产品的召回(详细见产品召回程序)

当工厂的留样观察抽检或市场上有投诉证实产品有危及消费者健康的危害后,工厂负责对该批产品实施召回。

4.9.1召回产品的种类

(1)运输、储藏过程中出现的零星产品。

(2)由于机器设备、人员操作、产品配方等原因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3)工厂在市场上流通,快到保质期但仍未销售完的产品。

(4)模拟召回的产品。

4.9.2产品召回过程

对于5.9中出现的产品,消费者可直接跟经销商联系,销售部对用户意见和消费者对产品及服务的投诉,根据《消费者权益法》并结合实际情况做出解释、赔偿和相应处理,并记录在《产品投诉处理登记表》或《消费者投诉服务处理登记表》中,必要时将投诉信息及时反馈到质管部及研发部、生产部,由他们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实施结果进行检验,同进,工厂将对出现问题的原因,由质管部和生产部、研发部进行彻底查处。

4.9.3召回产品的评审处理

召回的产品,要抽样将质管部,确属产品质量安全卫生问题,由质管部出具检验结果证明,同时将召回的产品按技术部审批意见填写《撤回产品处理评审表》后转交生产部进行全部销毁或返工。

产品召回过程中信息传递:

(1)消费者或经销商将电话打到营运部,如果是零星投诉,直接由销售部处理并登记备案。

(2)如果是零星区域大面积投诉,由销售部和经销商进行合作回收。

来源:食品伙伴网

长按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wuzhongdu.com/sztp/8213.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热点文章

    • 没有热点文章

    推荐文章

    • 没有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