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秋季是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尤其是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企业食堂、宾馆、饭店是食物中毒的高发场所。历年夏秋季食物中毒高发的主要原因是:天气逐渐转暖,食品易发生污染,且腐败变质后感官异常的表现不明显,一些食品原料如:
马铃薯、豆角等自然毒素含量增加,一旦食品加工不当就会导致食物中毒的发生。
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有效预防夏秋季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察右后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向广大市民发布如下安全警示:
一、家庭应做到:剩余食物应晾透后再放入冰箱内存放,隔夜食物食用前应再次充分加热,食用菜豆角一定要烧熟煮透,不要食用鲜黄花菜、自采蘑菇等食品。二、各餐饮业和集体食堂要做到:1、严格按照制定的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进行管理,不得使用未经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人员从事食品加工服务工作。2、不超出餐饮服务许可项目和不超负荷接待就餐,避免因超能力接待造成各项设备、设施和工具容器的运转异常和交叉使用而造成食品安全安全事故的发生。3、严把食品原料进货关,不采购无证、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不使用超过保质期和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4、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规定,食品加工过程必须做到烧熟煮透,食品加热时中心温度务必达到70℃以上,特别是加工豆角、马铃薯、鲜黄花菜和蘑菇等食品时,必须严格操作规程,有效消除自然毒素危害;严格做到食品、食品用工具的生熟分开,熟制食品热保存温度必须达到70℃以上、冷保存温度必须达到10℃以下,存放时间过长食品必须做到重新加热。5、冷荤凉菜必须在冷荤间内制作且当餐食用,冷荤间必须做到专间、专人、专用工具、专用消毒设备和专用冷藏设备。6、发生食物中毒应尽快就诊和报告。食物中毒最常见的症状是剧烈呕吐、腹泻,同时伴有中上腹部疼痛。消费者就餐后如感到不适,要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治疗,并保存好消费票据、就诊记录、检验报告、问题食品等相关证据,以便执法部门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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