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常德澧县意外死亡学生并非食物中毒

  近日,一篇“澧县金罗镇中学五年级学生晚自习时中毒身亡”的帖子在网络上流传。经证实,网帖严重失实,该学生实为病理性死亡,并非中毒。

  失实网帖流传:常德澧县金罗镇中学学生刘某在晚自习结束后,到商店买了一包海带丝吃,不久后便倒在校门口并失去生命迹象。网帖称,该学生是吃了过期食物导致中毒,并认为校方未尽到监护责任,在孩子倒地后长时间无人抢救,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导致孩子身亡。

调查发现

1月2日19时35分,金罗镇中学五年级3班学生刘某在晚自习后自行到商店买小吃,随后到校道等候回家。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倒在离校门口大约30米处。该校领导和老师发现后迅速采取急救措施,同时拨打镇卫生院急救电话并通知学生家长。为争取抢救时间,学校租车与镇卫生院医护人员一同将医院。途中,在城头山镇医院急救车相遇。经随车医生检查,刘某此时已无生命体征。

为进一步查清该学生死亡真相,经家属同意,1月5日,澧州司法鉴定所对刘某进行了尸检,没有发现中毒迹象。同时,司法鉴定人员发现刘某的心脏比同龄人的正常心脏要大一倍,是属于有特异体质的孩子,鉴定结论为“排除他杀,不符合中毒死亡特征,综合分析病理性死亡可能性大”。澧县公安局刑侦队经现场堪查、调查取证,基本确定了该学生死亡的性质,并向家属宣布了不是刑事案件的调查结论。死者家属没有提出异议,并同意调查结论。

"目前刘某已入土为安,网上出现的失实言论,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澧县教育局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贺尘虎表示。

常德公安提醒广大网友:

  网络是把双刃剑,给大家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会滋生造谣、传谣等负面影响,此时需要加以甄别,不能盲目地发布或转发,更不能添油加醋造谣传谣,造成违法甚至犯罪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打击处理。

常德市委网信办提醒广大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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