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食物中毒的患者不能及时发现自己的中毒症状,医院的时候,症状已经非常严重。因此,食物中毒后早期的发现和处理十分重要。
中毒的人经常在进食后半小时至24小时内出现症状,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无力等,严重的可以因为剧烈的腹泻造成脱水、休克、呼吸衰竭而危及生命。因此,发生食物中毒后,要立即进行救护。
1、催吐。对中毒不久而无明显呕吐者,可先用手指、筷子等刺激其舌根部的方法催吐,或让中毒者大量饮用温开水并反复自行催吐,以减少毒素的吸收。如经大量温水催吐后,呕吐物已为较澄清液体时,可适量饮用牛奶以保护胃黏膜。如在呕吐物中发现血性液体,则提示可能出现了消化道或咽部出血,应暂时停止催吐。
2、导泻。如果病人吃下去的中毒食物时间较长(如超过两小时),而且精神较好,可采用服用泻药的方式,促使有毒食物排出体外。用大黄、番泻叶煎服或用开水冲服,都能达到导泻的目的。
3、保留食物样本。由于确定中毒物质对治疗来说至关重要,因此,在发生食物中毒后,要保存导致中毒的食物样本,医院进行检测。如果身边没有食物样本,也可保留患者的呕吐物和排泄物,以方便医生确诊和救治。
当然,这种紧急处理只是为治疗急性食物中毒争取时间,在紧急处理后,医院进行治疗。同时要防止脱水,轻症中毒者应多饮盐开水、茶水或姜糖水等。重症中毒者要禁食8-12小时,可静脉输液,待病情好转后,再进些米汤、稀粥、面条等易消化食物。
来源: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