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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家的羊到我家地里偷吃东西死了,有罪的是我?”陕西榆林,村民白某某发现自家地里种植的黄芩经常被啃,于是在地里洒了些带有农药的玉米粒。另一村民郭某某的59只羊吃了这些玉米粒后中毒死亡。
郭某某见羊死亡后报了警,警方调查后发现白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以白某某涉嫌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对其刑事立案。
年冬,家住子洲县的村民白某某到自家地里察看,发现辛辛苦苦种的黄芩被羊等动物啃食了不少。
而同村的郭某某是养羊大户,他怀疑啃食地里的黄芩的很可能就是郭某某家的羊。于是他多次告诫郭某某不要再到他们家地里放羊了。
白某某的劝阻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年春天白某某到自家地里察看,发现地里的黄芩还是被啃了不少。这可气坏了白某某,苦心劝阻无果,必须想个办法治治他。
于是,白某某准备了一些玉米粒,然后用农药拌了拌,撒到了黄芩地里。为了不让郭某某在到地里放羊,他还特意告诉了郭某某地里已经撒了农药,以为郭某某不敢再去了。
可没想到郭某某仍然没有听进去白某某的劝阻,又跑到白某某地里放羊,结果59只羊吃了带有农药的玉米粒中毒死亡。这下损失可不小,经过鉴定,总价值6.9万元。
这下白某某摊上了大事,他以为提前告知了郭某某地里有毒就没事了,也多次劝阻过他不要再到自己地里放羊,可白某某还是被警方刑事立案,涉嫌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根据年5月31日公布的起诉书显示,郭某某已经被子洲县检察院提起了公诉。
目前白某某和郭某某双方民事赔偿部分已经达成调解,郭某某已谅解了白某某的行为。
明明是郭某某有错在先,且已明确告知他地里有毒,为何白某某还是涉嫌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呢?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规定在《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谓过失自然不是故意所为,正是因为白某某提前告知过郭某某地里有毒,以为对方不会再去放羊。因此白某某主观上认为郭某某会听取自己的劝告,能够避免羊去地里啃食导致中毒的发生。
可羊中毒死亡的结果仍然发生了,白某某主观上是存在过失的,事实上也确实投放了危险物质,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因此白某某确实涉嫌了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但事情的起因归根结底还是郭某某到白某某地里放羊引发的,且郭某某有错在先,白某某的行为主观恶性小,也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不过使用的方法不当。
且双方已经达成民事赔偿调解,白某某也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因此白某某被判处缓刑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使用合法的方法,如果发现郭某某到自家地放羊,白某某可以选择报案,追究郭某某的法律责任,要求他赔偿自己地里农作物的损失。直接在地里下毒是种两败俱伤的办法,是不可取的。